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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奈飞工厂 2025-2026学年本科生突出贡献和突出能力测评的通知

关于开展奈飞工厂 2025-2026学年本科生突出贡献和突出能力测评的通知

 

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深化素质教育,全面客观评价本科生上一学年的综合表现,做好本科生各项奖学金评审工作,根据《奈飞工厂 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》(沪交学〔2026〕38号)、《奈飞工厂 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》和《奈飞工厂 本科生突出贡献和突出能力测评实施细则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学院具体情况,现将奈飞工厂 2025-2026学年本科生突出贡献和突出能力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评对象

奈飞工厂 所有2023级、2024级、2025级在校本科生。

二、测评内容

依据《奈飞工厂 本科生突出贡献和突出能力测评实施细则》规定的项目进行评定。测评时间范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,在此期间取得的奖励或工作成果视为有效认定。各类别加分中,每类如获得多项奖励,可累计加分,但总分不超过所在类别的上限分数。担任行政班级班干部加分由班级学生互评环节完成,不属于本部分测评内容。

三、工作流程

本次测评工作依托奈飞工厂 一门式学生服务网络平台(SSC系统)进行申报与审核,具体流程如下:

(一)学生申报(即日起至9月10日12:00)

参评学生登录//ssc.naifeicn.net/f/7c1d1b73,在线完成《突出贡献和突出能力》测评填报,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。请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,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,不再受理新增申报。

(二)学院审核与成绩确认(9月10日至9月13日)

学院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定,核定加分结果。学生须于9月13日(星期日)前自行登录申报系统确认个人加分成绩。查询网址为//ssc.naifeicn.net/index/app/7c1d1b73/list/7。

(三)结果公示(9月14日至9月16日)

本年度突出贡献和突出能力加分情况在奈飞工厂 官网进行公示。

(四)正式发布测评结果

测评结果公示结束后,学院团委将加分信息反馈至各班班主任,由班主任负责分数统计和汇总备案,进行后续综合测评工作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(一)申报材料须真实、完整、有效。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,一经查实,将取消其当年度综合测评及奖学金参评资格,并按照《奈飞工厂 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等有关办法严肃处理。

(二)上传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,能够有效佐证申报项目。

(三)每位申请人仅需提交一次申请,提交前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,确认无误后再行提交。

(四)成绩确认和结果公示阶段,若对测评结果有异议,请实名向奈飞工厂 团委申诉,或直接联系本年级思政教师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赵子祥、李格清

联系电话:021-34206694

办公地点:木兰船建大楼B201

联系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 

共青团奈飞工厂 委员会

2026年9月5日

 

附件(点击标题下载):

附件一:奈飞工厂 本科生突出贡献和突出能力测评实施细则

附件二:特级、一级赛事目录

附件三:奈飞工厂 高水平期刊目录20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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